房县人民法院地处鄂西北山区,地域辽阔,地广人稀,是全国国家级贫困县之一。面对执行工作的重重困难,我院始终坚持“公正执法、司法为民”宗旨,围绕“54321”的工作思路开展执行工作,总结过去工作经验,开动脑筋、集思广益,做好创新机制文章,着重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增强执行动力,增添执行活力,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的执行难关。
一、创新管理机制,审执互动从源头防控执行难
制度是根本,管长远。近年来我院不断完善机制,强化制度管理,建立审执互动机制,激发内生动力,挖掘干警潜力,为化解执行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建立审执互动机制。为给执行部门顺利执行创造有利条件,有效预防新的执行积案产生,我院创新审判方式,出台了《房县法院立案、审判工作配合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统筹审执工作,着力在法院内部形成审执部门联动工作格局。一是注重源头把关。立案阶段,加强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的宣传,强化当事人财产保全意识。审理阶段,对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争议财产等迹象的,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及时依法依规果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需对保全财产实施强制执行的,由执行局快立、快执、快结。二是注重全程调解。倡导诉前调、立案调、开庭调、庭后调、执行调,真正将调解贯穿案件审执全过程。我院还将调解工作纳入对审判部门的岗位目标考核和对干警个人的工作业绩考核范围,并给与一定奖励。对调解能手、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进行重奖。案件调撤率由2010年的58%升至2012年的75%,有效调控进入执行环节的案件。三是强化审判质效。加强对审执工作的研判,将各审判业务庭已审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比例纳入对业务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把“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硬指标。同时,将判决内容的可执行性作为法官审判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防止因判决内容缺乏操作性而导致执行不能。
(二)加强执行管理机制。每周一定期组织执行干警先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特别是新民诉法、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后汇报案件进展情况,总结一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每月坚持案件通报制度,结合审管着重分析执行结案率、均衡度、实际执行到位率等重点指标,开辟执行案件一览表张贴上墙。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该类案件先由执行局局长召集执行干警进行分析评估,确保 “三到位”基础上,拿出初步处置预案,然后报分管副院长审批形成实施方案,特别重大敏感案件经审委会通论,完善预案后形成实施方案。同时,为奖优罚劣,我院将每季度的执行绩效与年底兑现、个人评先晋升挂钩,对执行绩效后三名的干警,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靠后的,年底考核评为不合格。这些举措使干警找差距、抓短板、争先进,驱动执行内生动力,挖掘自身潜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执行工作氛围。截止目前,我院执行局共收案309件,执结261件,结案率84.47%,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个百分点,其中和解结案216件,和解率达69.9%,比去年同期增长8个百分点,经我院集体讨论的15件重大执行案件,均得到妥善的处理,没产生新的矛盾纠纷,无信访上访发生。
二、加强联合化解,与矛盾化解部门实行联动调处
我院将执行工作融入全县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积极推进法院与全县各矛盾化解部门的良性互动,一手抓矛盾纠纷的联动调处,一手抓社会联动化解。
一是围绕发展大局,主动服务抓联处。我院积极响应县委号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县域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出谋划策,当好法制参谋员、法制宣传员、释法说理员和综合协调员。我院执行局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参与“两违整治”、移民搬迁、竹房城镇带、两条高速路建设等重大执行活动30次,出动干警527人,协助处理案件53件,并实现了零信访上访的和谐目标。
二是构建执行网格,协作互联抓化解。在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加强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开展能动司法,以6个派出法庭为中心,与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建立联动机制,依托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办公场所建立执行联络站,发展执行联络员和协助执行信息员,形成“庭、站、点”三位一体的执行联动网格,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推行一站式办公、一站式调处、一站式服务,降低了执行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和效果。目前,我院共建立乡镇基层联动执行网络站点9个,覆盖率为100%,确定协助联络员12名,协助执行信息员10余名。今年4月份,大木厂镇李某与王某占有物返还执行案,王某不服判决多次进京上访,我院及时与大木厂镇党委政府沟通,经大木厂镇综治办、司法所、村委会等多方联动协作执行,李某主动清除了房屋内堆放物,将房屋返还王某。今年10月,付某某与付某返还土地纠纷案,白鹤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镇政府派出工作人员20余人,并协调派出所、村委会参与联合执行,法院干警及时清除地上附着物,迅速将土地返还付某某。
三、开展执行联动,与协作执行单位强化联动协作
我院执行局严格落实上级法院执行“五查”规定,全力加大执行力度,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要求执行干警严格落实“十查”,即查房产、查土地、查车管、查工商银行、查农业银行、查建设银行、查邮政、查中国银行、查农村商业银行、查住房公积金。为及时高效便捷的查询、冻结,确保“十查”落实到位,我院积极同房县12家单位及外地法院开展执行联动,穷尽执行措施,全力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一是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我院同房县12家单位就如何加强沟通、增进互信、畅通渠道、促进协助进行了深入探讨,形成了房县法院《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建立了联动协作长效机制。该规定明确:一、建立执行联动联席会议制度。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包括法院、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房管局、公积金办、银行等13个部门。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法院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负责通报协调执行联动工作,各单位进行自评自查,查摆不足,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二、开辟“绿色通道”。各成员单位在协助法院执行时,设立专窗或专人,定制度、定人员、定窗口,高效快捷办理查询、冻结,并尽可能减免相关费用。同时,法院对成员单位的民商事案件、非诉行政案件,坚持“四快”原则,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法院将加强执行案件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在媒体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及时提示联动成员单位防范失信被执行人可能引发的风险。各联动成员单位应加强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的动态监管,及时向法院披露失信人最新财产状况,交管部门限制其购买非经营性用车入户,房管部门限制其购买不动产或新扩建房屋,银行等金融部门限制其贷款、办理信用卡等业务。四、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各成员单位拒绝或者妨碍法院调查取证、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移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行为的,依法将向主管机关或监察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意见、建议,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今年5月,冯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案成为6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我院干警得知冯某在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原下属某厂享有债权,迅速与房县经信局负责人协调,并取得了该局的理解与配合,在房县财政局大力协助与支持下,将补偿款打入我院账户,使得这6个案件同时得到执结。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后,成员单位举办了执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15次,6个金融机构专门设置了查询、冻结窗口,便利了法院及时高效的查封、冻结,切实提高了执行效率。我院执行局审结的261件案件中,在各协作机关查询2000余次,冻结存款231次,划拨存款 169万余元。
二是加强与周边法院的沟通协作。外出务工或异地账号逃避执行是执行难的主要原因,为了应对新形势下执行工作面临的考验,我院主动与周边法院加强沟通与协作。5月15日,我院同襄阳市保康法院就如何建立信息共享,协助执行深入交换了意见,并且明确了双方在今后的执行协作中实现执行互动、互联、互助。同时,积极与外地法院开展执行“十查”协作。年初,毕某拖欠工程款110万执行案,我院执行干警了解到毕某在山西吕梁环城高速公路上有108万的未结工程款, 6次往返山西太原、吕梁等地,行程6500余公里,历时26天,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依法将108万的工程款冻结划扣,执结跨省执行案。今年6月,获悉龚某在神农架林区,我院执行局申请神农架林区法院协助查证龚某的详细住址后,在两地法院的密切协助配合下,执行干警将隐藏十年躲避执行的龚某揪出。9月,我院门古法庭在处理一起执行案件中,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发现该案的申请执行人江某在十堰市竹山法院还是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我院干警迅速协助竹山法院依法扣留了江某的被执行款40000元。
四、拓展联动外延,借助亲情合力解执难促和谐
对涉及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类执行案件,事关小家和睦,大家和谐。我院依托村委会为主体,让当事人的亲朋好友、邻里街坊参与到双方矛盾的化解中来,巧借亲情凝聚共识,缩小当事人间的分歧,消除双方的隔阂,用亲情感召人、用感情打动人、用人情规劝人,消除双方矛盾,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同时,对被执行人未到案或缺乏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遭受严重生活困难确需救助的,将其纳入政法专项救助资金项目,按照《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时足额的拨付。今年2月,小高向父亲高某索要抚养费执行案,执行法官十余次耐心细致的通过电话、QQ与高某沟通联系,二十余次深入房县尹吉甫镇榔口村做被执行人高某姐姐的思想工作,还与当地村委会沟通协调,帮助小高申请低保救助,后在亲朋好友多方劝解下,高某同意分批按时支付抚养费。今年5月,80岁的老许要求儿子小许返还房屋执行案,为实现家庭和睦,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与老许足膝长谈,讲父子之情;前后15次做小许的思想工作,论孝道、讲仁义,明得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悉心劝解,老许和小许达成谅解,小许同意腾出房屋。今年以来,我院执行干警根据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类不同类型案情,采取电话执行,网络执行,亲情执行等方式,促成当事人和解结案30余件,占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类执行案的75%以上,提供司法救助资金10.9万元,救助20个执行案件的40余人。
五、加强宣传合作,新闻媒体曝光执行老赖无处遁形
我院与房县主流媒体加强合作,发布《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执行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告被执行人的姓名、案由、未执行标的等事项,告知其及时向法院申报财产及逾期的法律后果,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给予奖励。同时,我院将《公告》文件报送12个执行协作联动成员单位,协作成员单位将按照《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时向法院反馈这些被执行人的财产动态监控信息,车管部门将限制其高消费,金融机构将限制其贷款及办理信用卡业务,让执行“老赖”无处遁形。此外,我院在房县电视台开办的《法庭内外》节目中专设执行动态板块,宣传执行干警平凡工作中的感人事迹及敬业奉献精神,为法院干警树立标杆、树榜样,争取社会民众对执行工作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为高效执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氛围。
通过上述一系列的体制机制的扎实推进,从源头防控了执行,多方联动化解了执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三赢。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结合县情、民情、院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出适合本地实际的执行新思路、新方法,将执行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