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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孙惠波院长调研指导房县法院工作

来源: 房县法院 时间: 2021-06-11 11:54 点击量: 1423

    67日上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惠波,副院长王汉立等一行到房县法院督导调研教育整顿、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质效工作。房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琼,党组副书记郑群模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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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惠波一行首先实地考察了军店人民法庭,参观了法庭诉讼服务大厅、调解室与科技法庭等审判工作区及干警办公生活等区域。孙惠波翻看了法庭审判管理、优化营商环境、队伍教育整顿相关台账,询问了干警案件办理情况,听取了军店镇党委主要领导对军店法庭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特色经验做法。孙惠波结合实地调研情况,对军店法庭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认可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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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孙惠波一行来到房县法院院机关,实地察看了远程视频调解室、诉讼服务中心、科技审判庭、执行指挥中心、视频监控中心等,对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科技审判庭、“六专四室”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        

座谈会上,胡琼代表房县法院党组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司法改革,优化队伍结构,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抓好教育整顿,提高审判管理绩效等方面全面汇报了房县法院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王汉立副院长在听取汇报后,对房县法院一年多以来立足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县委工作大局、提升审判绩效、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肯定。他要求,一是院领导班子无论在政治学习还是审判业务上都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二是一定要重视审判管理工作,扎实做好案件审理,提高审执质效;三是增强审判监督意识,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审判团队作用,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围绕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孙惠波强调:一是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政治建设,坚决维护县委权威;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把贯彻落实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体现在干部管理的具体工作中;要树立组织观念,坚持组织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分工负责,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当好表率;要维护好班子团结,班子成员都要主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二是始终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司法取向。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体现在具体的工作中;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抓手,体现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的大局意识;要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发挥好人民法庭司法为民“桥头堡”作用,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要推进司法便民、司法公开,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最大程度赢得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标准,切实提高公正司法满意度。三是始终抓好主责主业。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放权不放任;院庭长要带头履职尽责,加强对审判质效的监督和管理;要提高司法效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要严把案件质量关,没有质量的效率是会留下很多隐患的。四是始终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的工作方法。要通过抓重点带一般,做到“两促进” “两不误”。要扎实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要围绕查摆出的问题清单,主动作为,着力整治顽瘴痼疾。要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有力的措施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要扎实做好审判执行、信访维稳等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