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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拒不履行说“不”
——房县法院开展11月“荆楚雷霆”专项执行行动

来源: 房县法院 时间: 2024-11-22 14:46 点击量: 803

       2024年11月20日,根据市中院统一安排部署,房县法院开展11月“荆楚雷霆”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凌晨6时30分,各执行团队按照既定方案,奔赴执行现场。

向频频失信说“不”

刘某租用杨某房屋开设餐馆,约定每年支付租金4万元。杨某因催要租金无果,将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刘某同意分四期支付杨某房屋租赁费4万元。当刘某再次以借口推诿时,“忍无可忍”的杨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刘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刘某多次“毁约失约”,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杨某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将被执行人刘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对刘某释法说理,帮助其制定还款计划,但刘某仍然“不为所动”,并声称“拘留就拘留”,拒绝配合执行。但在临近送拘时,刘某发现法院“来真的”,急忙松口表示愿意重新与申请人达成协议,考虑到刘某之前频频“毁约”的行为,法官要求其必须现场履行,不能打“空头支票”。最终,刘某联系家属筹措了4万元款项并于当天打入法院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向逃避执行说“不”

杨某与某是邻居,从小熟识2016年至2019年,林某因生意周转向杨某分多次借款共计16万元。约定还款时间到后,杨某多次追索,林某陆续偿还了2万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脱,后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林某需偿还杨某借款本金14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查封了林某老家一处自建房屋,但该房产因无房产手续变现困难,且林某此时也不知所踪,案件暂以终结本次执行处理,同时,林某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月初,林某迫于失信给其在生活中造成的多方面限制,回房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所欠款项。11月20日,林某将最后一笔款项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圆满执结,房县法院依法解除了对林某的失信惩戒措施,并进行了信用修复。

本次行动涉及案件12件,当天共拘传被执行人14人,当场履行金额59.05万元;达成执行和解案件6件,和解金额103.4万元;执行完毕4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人。

房县法院坚持在执行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分类施策。对于确无履行能力的“失能”被执行人,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引导其建立还款信心;对于有能力履行却频频“违约”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严厉打击其拒执行为。以强有力的执行工作力度,让失信者无所遁形,让守信者有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