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内,一起因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案件,从最初的“剑拔弩张”走向了“握手言和”,最终以当庭达成协议并于次日全额支付赔偿款10万元圆满落幕。这起案件的处理,不仅高效维护了七旬伤残老人的合法权益,更充分保护了涉事未成年人的健康与未来,传递了司法温度,弘扬了传统美德。
案情回溯:少年借车酿事故
案件源于一起交通事故。未成年人小A与小B相约游玩,小A执意借用朋友小C(同为未成年人)的未上户、无保险电动车。小C虽有劝阻,但小A仍取走了车钥匙。随后,小A无证驾驶搭载小B行驶至路口,与七旬老人老李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三人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认定,小A与老李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造成老李十级伤残,多次索赔未果后,老李将小A、小C及其法定监护人诉至房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庭审中,小A家长情绪激动,认为小A面临中考,小C不该在这个“关键时候”借出电动车;但小C父亲认为自家孩子本就不愿意(出借车辆),属“无妄之灾”,其家庭经济也比较困难,倍感委屈,庭审时气氛一度十分紧张。
法官巧调解:情法相融破坚冰
面对双方尖锐对立的情绪,法官敏锐捕捉到关键点——被告小A是正处于中考冲刺阶段的在校学生,便以此为突破口,耐心细致地晓之以法。法官清晰阐明事故责任划分及法律后果,明确指出小A作为直接侵权人,其监护人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小C作为车主,在明知车辆无牌无照且借给无证未成年人使用上存在过错,其监护人依法需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提醒原告老李自身对交通事故也存在同等责任。法官还动之以情,着重强调保护未成年权益,引导原告老李体谅小A正值人生关键节点及小C家庭的实际困难,理解诉讼可能对其学业、心理造成的负面影响;又向两位监护人积极倡导尊老互谅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真诚的劝解,唤起了当事人之间的同理心,最终,原告老李展现出极大宽容,同意将赔偿金额从16万元降至10万元。
审执一体:当庭协议次日清
调解协议达成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并未止步,而是秉持“审诉执一体化”工作思路,着眼于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避免案件后期进入执行程序,法官遂建议被告方珍惜原告的诚意,争取当庭履行。小A与小C的监护人经协商并与原告沟通,承诺次日付清款项。次日,三方如约来到法院,10万元赔偿金一次性全额支付完毕。至此,这起棘手的纠纷得以圆满、高效解决。法官亦向即将中考的小C送上鼓励与祝福。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强化未成年人保护、 践行柔性司法生动实践:既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升了群众司法满意度的同时,整个调解过程及结果,生动诠释了尊老爱幼、诚实守信、互谅互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教育效果的有机统一。
房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特别是未成年人综合审判的专业优势,用情、理、法交融的智慧,妥善化解涉未成年人纠纷,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