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
诉讼活动调整事宜的补充公告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本院有关诉讼活动调整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我院诉讼活动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需要,另行公告。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相关诉讼问题请与承办人沟通、联系。案件承办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可以自2月14日起通过拨打电话号码0719-3242106,0719-3224518进行查询。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公告。
房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