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2日,正值第52个世界地球日之际,房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于当日正式为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挂牌。
房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上积极行动。4月19日下午,迅速召开专题党组会,认真学习传达市法院系统环资审判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房县人民法院关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的方案》并就实质化运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提出了明确措施和工作要求。
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琼在挂牌仪式上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要充分认识到环资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统一思想认识,始终把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作为环资审判的首要政治责任,作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应有之义,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审理好辖区内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二要坚持司法为民,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能动司法为主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持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要增强司法联动,争取县委政府大力支持。环境资源审判离不开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各部门的支持,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要积极参与政府部门协调,进一步加强和相关部门在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协作,推进建立环保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四要依法认真履职,扎实推进环资审判工作。要积极探索符合我院辖区内环境资源保护的自身特点和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健全机制,提升司法能力,依法认真履职,将房县法院环资审判工作落实落细,敢于在全市全省环资审判工作中“争当标兵、走在前列、开创新局”。五要扩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爱护环境的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对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件审理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通过巡回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宣传环境资源典型案件和司法成果,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司法影响力,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房县是汉江重要支流集聚地,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的生态屏障。房县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挂牌成立,是县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县法院打造地域管辖和流域(区域)管辖相结合,构建环资审判“房县模式”的又一探索。下一步,房县法院拟在青峰、军店、门古、大木四个乡镇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在五台山国家森林公园、野人谷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置两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并在姚坪乡库区设置水域生态环境增殖放流区,争取实现辖区环资审判全覆盖。房县法院还将积极争取各级业务指导,重视与兄弟法院环境资源庭的交流学习,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各自优势、凝聚发展合力,为守护房县大地碧水蓝天、建设美丽房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保库区一江清水永续北上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房县环境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