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同志(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协助院长抓好全院工作,主管干部人事、机关后勤、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综合治理、疫情防控、文明创建、两代表一委员联络、法治建设、信息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人民陪审员、审判管理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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