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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枫”景|“拉锯战”了两年半,原告主动撤诉了

来源: 房县法院 时间: 2025-02-21 11:42 点击量: 492

元宵节刚过,春寒料峭。2月14日上午,住在房县姚坪乡白石村扶贫搬迁小区的老肖一早起来就在家中发起火盆支起了烤火桌,房县法院大木法庭干警上午九点如约而至,这是老肖和法庭第四次见面了。

“你们上次来我家也看到了,墙面炸裂了,房门也有问题。谁家新房住没几年就这样的?承建方不仅要维修还要补偿我的损失!”说起支付剩余购房款,老肖就气得“直哼哼”。

据了解,2018年,程某为老肖等精准扶贫搬迁户建造政策性房屋,房屋建成后老肖等人顺利搬入居住,但除补助金外尚有部分建房款未支付,程某为此多次向未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住户索要。

23年年末起,房县法院大木法庭就接到该项目多起房屋纠纷线索,虽然案件标的不大,但是易引发群体矛盾,大木法庭在决定受理案件前,决定进村入户开展调解工作。

老肖这家,矛盾尤为突出。“别人家里的门起码是好的,我家的门都是坏的”,法庭也了解到,为修整房屋的事,双方“拉锯战”了两年半,积怨颇深、互不相让。

时间来到2024年底,大木法庭通过联合乡镇政府、村委会上门调解,诉前调解等方式已于源头化解该类纠纷21,做到了无一矛盾“上交”。而此时,程某向大木法庭提起了诉讼,他起诉了老肖。

大木法庭对双方矛盾其实颇为熟悉。集中化解时,老肖家意见最大,据老肖说,他就是因为原告修建的房屋工程质量有问题,并且双方之间对部分项目维修费用各执一词,因此才拒绝给付房屋建设尾款的。故法庭联系了当地村委会于年前到其家中查看,仔细登记房屋存在几处质量瑕疵,并现场请教有经验的乡贤关于农村建房施工相关问题。

考虑到老肖家支付能力有限,法庭将需要维修的项目费用尽可能“拉满”合计成一笔开支,然后通过释法说理,劝导原告方同意抵消部分房款。这一意见当场就得到了双方认可。

元宵节后,原告主动找到法庭,表示接受该调解方案。14日,法官再次来到老肖家这天,两方最终达成协议,老肖当场支付了剩余房款,原告程某也即时撤诉,这一纠纷终于得到了妥善地处理。

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根本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近年,房县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努力做好做细源头纠纷化解工作。法官们深入到乡镇村庄、田间农家,采用上门送达、现场调解、巡回审判等多种便民措施,尽可能地减轻群众诉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新的“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