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在襄阳市保康县人民法院寺坪法庭内,一件历经2年之久的健康权执行案在两地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
周某与刘某甲均系房县青峰镇人,双方因健康权纠纷于2016年1月诉至青峰法庭,后经依法判决刘某甲赔偿周某5万元经济损失,但刘某甲拒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青峰法庭多次上门做刘某甲的思想工作,刘某甲于2016年3月支付了1.1万元执行款后,就拒绝接听法庭电话,外出务工不归。2016年底,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查询发现刘某甲在寺坪农商银行有1.2万元存款,迅速予以划拨,之后却再也找不到刘某甲的任何财产线索和行踪,案件陷入僵局。
“既然刘某甲在寺坪农商银行有存款行为,那他极有可能在寺坪镇活动,我马上与和我们审务协作的寺坪法庭联系,请求他们留意刘某甲的动向。”执行法官许满当即与寺坪法庭取得联系。
“许法官,通过筛选近两年寺坪法庭办理的当事人系房县人的案件,我们发现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刘某乙也是青峰镇人,经询问刘某乙承认其与刘某甲系堂兄弟,并且刘某甲目前正在刘某乙开办的渔场干活,每月工资由刘某乙发放”。
“太好了,我们马上赶过去。”许满立刻带领同事赶往寺坪法庭,在李云庭长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刘某乙愿意作为本案的协助执行人,并表态从2017年6月10日起,每月扣除刘某甲2000元工资交给青峰法庭,直至该案执行完毕。一件看似无法推动的执行积案,在两地法院协作下终于柳暗花明又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