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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法院:温情调解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 立案庭 时间: 2024-01-17 14:30 点击量: 344

    “我现在没有工作,家里还有一个娃要抚养,1200元的抚养费我负担不了。”孩子母亲李某有些气恼。

“有人和我说抚养费最低标准是1200元。她本来一个月就只给800元不说,这一年都没给了,过分!”孩子父亲邓某也据理力争,不肯让步。

“抚养费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的,不存在最低标准。”房县法院的调解员连连劝解二人道。

2021年,李某与邓某离婚,女儿小邓跟随父亲生活至今。后二人因抚养费问题产生矛盾诉至房县法院。法院将该起离婚纠纷流转至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了解到:李、邓都已重组家庭。其中,李某于2023年初另育有一子,之后就一直未能及时支付小邓的抚养费。父亲邓某的本意也并非增加抚养费,而是想督促李某主动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母女关系是割舍不了的,抚养孩子也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李某你今年因生育在家没有工作,经济压力比较大,我们都能体谅。”

“即使这样,不给抚养费既不合法也不合情。”

“孩子需要稳定的亲子关系。父母还是好商好量、相互体谅。”调解员围绕矛盾焦点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双方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化解矛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每月抚养费仍然为800元,李某一次性给付未支付的抚养费9600元,并承诺每月按时支付小邓18周岁成年之前的抚养费用。在法院主持下,李、邓二人现场订立了调解协议并签收了司法确认书。至此,这起抚养费纠纷圆满化解。

近年来,房县法院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决运用法律武器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司法保护的蓝天。与此同时,青少年儿童更需要全社会的爱护和爱意,以情唤亲情、以理解纠纷,共同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和谐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