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9月2日,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团队在分管领导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宋学东同志、民事审判第二团队负责人罗晓明同志的带领下,在土城镇相关领导、房县水利湖泊局驻土城镇花楼门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土城镇花楼门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等人员的参与配合下,在土城镇花楼门村六组对村民李某一家赡养纠纷进行现场立案、现场法制宣传教育、现场庭前调解,纠纷双方现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夫妇二人挂在心上的赡养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李某夫妇共生育一男一女二个子女,均已成家。夫妇二人随儿子儿媳生活,且于2014年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共同生活中,李某之子长年在外务工,其妻赵某在家照护两个孩子。因赵某与公婆不和,时常产生矛盾,甚至发生撕打,经当地公安综治机关及基层组织多次调解处理无果。因无法同吃同住,李某夫妇单独生活。老李年近70,患有多种疾病。除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外,儿子并未对二老尽到赡养义务,且翁媳、婆媳关系针尖对麦芒,李某向基础组织反映要求解决其赡养问题及家庭矛盾。
得知此事后,房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团队立即赶往李某夫妇住所地房县土城镇花楼门村六组,在当地干部的协助配合下,现场查明纠纷原委、老人诉求,现场宣讲关于老人赡养的法律规定,现场宣讲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现场宣讲国家扶贫政策,教育当事人妥善处理家庭矛盾,妥善处理赡养纠纷,感恩党的扶贫政策,感恩父母养育之恩。最终双方达成赡养协议,李某之子同意按期给付二老生活费,全额承担二老治病自费部分全部费用,协调处理好妻子与老人的关系,维修好老人的住房,确保老人住房安全和用水用电。二位老人同意和儿媳搞好关系,不主动挑起事端。法院对双方的调解协议下达调解文书,双方遵照执行,至此,李某夫妇与其子女之间长达两年的赡养纠纷得以圆满处理。
自2019年8月28日开始,房县人民法院在入额院领导的带领下,各审判团队全面开展涉扶贫领域赡养纠纷专项审判活动,通过联动化解及诉前调解等方式,妥善化解赡养纠纷 余件,剩余赡养线索亦在有效处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