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严厉制裁和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有效的化解金融风险,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县法院决定继续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第二批)依法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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