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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心化解千千结
——青峰法庭调解工作纪实

时间: 2012-08-03 13:45 点击量: 10453

   

今年来,房县法院青峰人民法庭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探寻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实现了诉前有提前介入联调,诉中情法并用悉心化解,诉后挖掘细节巧调解的多元化、全程式调解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把握好第一道闸门

青峰人民法庭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庭前提前介入新举措,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来自基层的优势,发挥人民陪审员动员、沟通、调解作用,把握好“大调解”的第一道闸门,成功调解多起健康权纠纷案。

房县青峰镇白马沟村的赵某和代某系邻居关系,赵某的屋后有一条公用通道直达代某的家门前,公用通道的一侧是代某的猪圈。

2010年秋天,赵某为了改善居住条件盖新房,占用了部分公用通道。代某认为赵某的行为会影响自己家猪圈的安全使用,于是占用了公用通道的水沟砌起驳岸以保护自家猪圈的安全,赵某则理论到,“一旦下雨,我家的房屋将会遭受水淹,危及房屋安全”。为此,双方发生口角,甚至厮打,在厮打过程中,代某用手中的瓦刀将赵某的左耳砍伤。

2011年5月11日,赵某向法庭起诉要求代某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共计三千多元,矛盾加剧升级。

青峰法庭经调查核实,认为这是一起因相邻关系引起的民事纠纷,法庭的裁判势必加剧邻里关系紧张,案结事不了、人不和。考虑到人民陪审员懂人情、知法理的自身的特点,通过以案说法更能融法理和人情为一体,从而最大限度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于是,法庭在开庭前邀请人民陪审员彭承权提前介入做调解工作。在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的积极配合下,经多方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并及时的达成了协议,当场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情法相溶化心结

今年4月22日,房县榔口乡万峪河村一位中年妇女周某来到法庭哭诉。她又要和丈夫离婚,并要法庭承担上次没有给她办理离婚带来的损失。

原来,就在2010年,她曾因与丈夫关系不和,一怒之下当众拾起地上的砖块砸破了丈夫的额头,鲜血四溢,结果本来双方同意和好夫妻关系、履行子女抚养义务的事宜暂时中断。最后,经法庭多方面沟通、协调,双方达成初步和好协议,离婚的事暂时“冷处理”。

今年,周某的丈夫处出务工,根据去年达成的协议,丈夫每月寄回子女抚养费800元,可履行了两个月以后,丈夫玩起了“捉迷藏”把戏,周某四处打听无果。眼下,她又在医院检测出大脑肿瘤,心脏也有问题,无钱医治。

“屋漏偏逢连夜雨”,周某的两个女儿又生病,高烧不退。因此,她一到法庭就嚷嚷要离婚,又哭又闹。

接待她的法官见此情形,连忙给她倒了杯水,劝说并安慰。由于情况特殊,法庭免去诉讼费,庭长赵毅同志还主动给他200元作为慰问金。

当了解到周某缺钱治病而丈夫又极度的不负责任这个情况后,法官当即打电话给周某所在住地的乡镇政府、村委会,请求给予相应的扶持帮助。同时,积极联系周某的丈夫。最后,在法官的耐心劝导、多方沟通协调下,周某的丈夫终于回心转意,周某担忧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心中的激愤被化解,情绪恢复了平静。离婚闹剧终于烟消云散。

诉中调解考验的是法官的睿智,不仅需要辨法析理,还要溶情入理、情理并用,懂民情、知民意,了解风土民情,将普通人朴素的情和理、善与恶通过法律人的思维很好的融合,把案件的事实与法律相结合,并通过法官的言行与神态外化出来,说到当事人的心坎上,打开当事人的心结,才能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积怨。

倾全力息诉罢访

2010年5月12日,房县青峰镇青峰村的易某、张某、刘某三人出资在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运生水泥制品厂,主要经营水泥制品的生产及销售,由易某任该厂厂长。2011年3月9日,案外人刘某退伙后,陆某(系易某的姨父)以人民币10万元现金入伙运生水泥制品厂,成为该厂的合伙人。因陆某分红要求未得到满足,又因运生水泥制品厂经营无序、财务管理紊乱,及合伙人易某、张某独揽厂权,陆某要求退伙,但遭到合伙人易某、张某拒绝。

经多次协商退伙遭拒后,陆某于2011年8月26日将运生水泥制品厂所有的一台装载机扣留,以此逼迫易某、张某同意其退伙。后因双方协商未果,原告运生水泥制品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陆某返还装载机一台,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人民币47988元。庭审过程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在充分了解案情、尊重事实的前提下组织调解,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事后,因合伙人张某和陆某意见不合,两人摩拳擦掌,剑拔弩张,矛盾一发不可收拾。双方当事人扬言,如果法庭处理不好将越级信访、上访。

案件经合议庭评议决定,判决书已进入制作阶段。

然而,承办法官从一位下岗职工处获知,合伙人张某已经退伙。法庭干警敏锐的觉察到调解可能还有一线希望。遂迅速组织易某和陆某进行调解,给双方算亲情帐、经济账、名誉帐,同时辨法析理、释疑明法,终于使双方心平气和的达成了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

调解是一门艺术,更是一种责任。承办法官应始终抓住“案结、事了、人和”这条工作主线,洞悉案件的每一个突破点,多渠道搜集案件相关信息,全方位不遗余力化解矛盾纠纷。青峰法庭多措并举的全程式调解格局,使得法庭成功化解了大量的基层矛盾纠纷。2012年上半年,149件案件通过调撤结案,调撤率达到94.9% ,“降三率”效果明显,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