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关于湖北省法院系统2017年度员额法官遴选计入员额法官专业资格审查的决议》,潘永清同志符合计入员额法官专业资格条件。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按姓氏笔划排序):
潘永清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4日。若对上述人员持有异议,可向本院政治部或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时请说明真实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本院政治处举报电话:0719-3249507
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监督电话:027-87220730 18907122476
主办: 房县人民法院 立案咨询电话:0719-3242106
版权所有: © 房县人民法院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邮政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吉甫路69号 邮编:442100 鄂ICP备12010191号-1
房县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