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3—26日,房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千里之外的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成功扣回涉案车辆,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买卖起纠纷 财产即转移
王某与伍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房县法院判决伍某限期偿还王某货款261800 元。因伍某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王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指挥中心在对伍某财产进行查控时发现其将名下动产如车辆等进行了隐匿转移,而伍某本人行踪不定、拒与执行干警联系,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赴千里 合力解难题
4月22日下午,执行干警获悉:曾在伍某名下且由其实际控制的一台现代牌车辆在山东菏泽出现。执行干警即于次日赶赴山东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报请山东当地法院开展执行协作。
经走访调查,25日上午,在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法院的协助下,执行干警最终在距离曹县县城60公里之外的某乡村仓库院内将被伍某藏匿的车辆查获。在扣押车辆的过程中,遇一案外人强行阻挠并称“外地的没理由拖走车”,两地法院干警通过对其进行耐心的劝说及细致的普法教育,“合体”释法,排除了干扰。最终,通过换锁、护送等有力措施,顺利将被查获的车辆扣押返堰。
“异地执行难、异地财产处置难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痛点,房县法院将在下一阶段执行工作中持续加大对异地财产查找、处置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房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罗和武表示。(根据执行局提供素材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