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县法院依法签发2026年1号《人身安全保护令》,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冯女士实施司法保护,该案从申请到裁定仅用时3小时。
申请人冯女士与卢某系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卢某多次实施掌掴等暴力行为,并波及劝架的冯女士母亲。经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冯女士于1月18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提交报警记录、伤情诊断证明及目击证人证言等证据。
承办法官当日启动审查程序,确认卢某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即裁定禁止其殴打、骚扰、跟踪冯女士及其近亲属,并向辖区派出所及村委会送达裁定书,同时对卢某进行严肃训诫,明确若违反禁令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针对该案暴露的家庭矛盾隐患,房县法院同步将案件信息推送至妇联、村委会,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法官提醒,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家暴受害人的“法律护身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且无需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近年来,房县法院将反家暴纳入家事审判重点,建立离婚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对中高风险案件联动公安、妇联等部门前置干预。2025年以来,该院已通过“保护令+心理疏导+普法宣传”模式化解多起家暴纠纷,相关经验获得市、县推广。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反家暴司法实践,强化部门协同,以法治力量遏制家庭暴力,守护群众“家”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