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0日上午,房县法院大木法庭在东河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
房县法院大木法庭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则,将一起老年人无证驾驶无牌无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大木厂镇东河村村民委员会。经过三个小时的开庭审理,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放弃对抗僵持情绪,并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均表示虽然年龄大了但还是要考驾驶证,坚决不能做“马路杀手”,既不能伤害别人也要注意自己安全。

人民法庭作为司法工作的前沿阵地,如何及时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既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更是如何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的具体体现。人民法庭通过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不仅可以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有效维护辖区群众合法权益,发挥基层法庭“司法为民”桥头堡的作用,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法院力量,更能够通过一次巡回开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让更多人民群众明白交通安全事关所有人,只有每个人提高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才能有效推动“平安房县”建设工作,才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