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当刘某从青峰法庭法官手中接过22000元赔偿款时,不禁激动地向法官鞠躬作揖表示感谢。
原来刘某在房县谷竹高速公路某标段项目部从事工字钢加工工作时,不慎左手大拇指被工字钢挤压致使其指骨粉碎性骨折。事发后,谷竹高速某标段项目部与刘某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约定谷竹高速公路某标段项目部一次性向刘某赔偿6500元。经鉴定刘某左指受伤评定为十级,于是刘某以赔偿太少为由要求谷竹高速公路某标段项目部赔偿其后续治疗等费用共计5万余元,而谷竹高速某标段项目部以双方在事发后已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为由拒绝赔偿。
刘某索赔未果,便找来亲戚、工友前往谷竹高速公路工程标段不断吵闹缠扰,并阻碍该标段的施工。青峰法庭知晓此事后,第一时间联系镇综治部门一同前往标段施工现场调研勘察,一方面积极地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安抚工作,告知双方要依法采取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另一方面主动给刘某和谷竹高速某标段项目部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双方此类事故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解释下,双方当事人随即达成赔偿协议,谷竹高速某标段项目部一次性又赔偿给刘某22000元。至此,一起涉谷竹高速公路损害赔偿案经青峰法庭调解划上圆满的句号。
据悉,今年青峰法庭从服务高速公路建设的大局出发,坚持能动司法,成功调解涉及辖区高速公路建设引发的各类纠纷22件,不仅为重点项目建设起到保驾护航作用,也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赢得了辖区政府和百姓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