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永结同心”,又何必争得面红耳赤,不如“一别两宽”,好聚好散也不失为一桩好事。1月31日,房县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就彩礼返还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案结事了。
原告张某(男)与被告丁某(女)经丁某姑姑介绍相识,2022年5月20日,二人订婚并计划结婚。订婚当日,张某及家人向丁某交付了现金彩礼188800元及7件金饰。张某一家在广东工作并常年居住,而丁某在杭州工作,二人长期通过网络交流,聚少离多,备婚期间沟通又出现问题,丁某决定不与李某结婚。李某要求丁某返还彩礼礼金及婚约相关费用,因双方未能协商一致,诉至法院。
为尽快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亲属沟通,并就原、被告之间的感情基础、家庭收入情况、“分手”原因等进行查证,为有效处理案件纠纷打下坚实基础。经调查,法官发现原、被告并没有“反目成仇”,相反,两家亲属之间多年来往、较为亲近,于是为分开在异地上班的二人专门组织了庭前远程视频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针对双方诉求一一提出解决方案。经过释法明理和安抚劝导,原、被告及其亲属迅速达成一致意见:由丁某姑父当场代为退回订婚金饰,丁某于协议签订当日即将188800元礼金全部退还,张某一家对其他费用放弃诉请,双方不再因婚约发生的经济往来产生任何纠纷。

案件的圆满调解,避免了两个家庭间引发更多的矛盾。近年来,房县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营造柔性氛围化解家事纠纷,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互尊互爱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向社会传递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