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是一家人,不管怎样不要计较过去的不愉快,毕竟血浓于水,亲情总是要放在首位的”。5月9日下午,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景大喜对双手颤抖的老人及其儿媳劝说到。
老人姓党,今年已90岁高龄,1990年老党和自己的儿子党某各出资2000元购买房县城关镇某村一套68平米的房屋。1993年,党某夫妇二人将该房屋拆除重建,并将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老党认为房子有他一份,从1995年开始,多次以民事、行政诉讼方式诉至房县法院,虽胜诉但由于房屋性质已发生巨大改变,难以分割。为此,老党多次到政府、法院等各级部门信访,导致父子矛盾重重,心结也越结越深。5月9日上午,老党再一次来到法院,信访室的值班同志万少峰在与其沟通后,想起手中刚接手的一件行政案件当事人似乎也姓党,经过仔细询问后发现正是其本人。在认真倾听老党多年起诉儿子儿媳和上访的经历后,万少峰感慨良多,同时也发现老人其实也不愿意与儿子闹僵,关键是要争口气。见此情况,万少峰趁热打铁,立即将老人和其儿子儿媳、孙子召集到场,从情与法等各个角度劝解老人和其后辈,在历经三个半小时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儿子党某补偿父亲七万元现金,其中老人自愿赠予儿子两万元,房屋产权由党某所有。
为防止案件反复变化,万少峰当即与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景大喜联系,将协议交付诉讼服务中心,并建议双方申请司法确认。下午,老党和党某夫妻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并请求撤销行政诉讼,儿媳也当场将五万元现金递到老人手中。在两位法官的接力下,老党一家的矛盾终于得以化解,老人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