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房县法院野人谷人民法庭罗和武庭长将当事人舒某强行送给他的2000元礼金交到院监察室,并说明因该礼金他无法、无处、不能退还,请院监察室处理。
原来,舒某与其丈夫张某于2010年在房县法院野人谷法庭调解离婚后,只身外出打工。在打工期间,舒某随身所带调解等文书、身份证件全部被盗。2012年3月7日,舒某来到野人谷法庭,请求为其补发一份离婚调解书,以便办理相关证件。野人谷法庭的罗和武庭长热情接待了她,并专程回县法院档案室借出案卷,为舒某复印了原离婚时的相关法律文书,使舒某在其它机关办理证件得以顺利进行。为感谢罗庭长的热心服务与帮助,舒某强行留下内装2000元的红包一个在法庭办公室后匆忙离开。因无法联系上舒某,罗庭长只好将该礼金上交院监察室处理。
近年来,房县法院注重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深入学习开展“执法为民、服务发展、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教育活动,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坚守“司法为民、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涌现了许多吃请不到、送礼不要、便宜不找、秉公执法的优秀法官。仅2012年至今,全院干警拒礼拒贿达2万余元,拒吃请20人次,既弘扬了正气,又树立了法官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