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周事儿就解决了,效率真高啊!”湖北某铝制品公司代表对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称赞有加。
2023年11月,该公司与一家铝业公司签订了六份《铝合金销售合同》,总金额达两百余万元。合同签订以来,铝业公司支付货款22万元,余下181万未按合同约定给付。2024年1月24日,该公司将铝业公司诉至法院。案件流转进入诉前调解中心,承办人了解到被告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未在房县,且调解意愿不强。承办人锲而不舍,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对其开展调解工作“一旦立案,企业就面临‘失信’风险,影响生产经营。”“接受调解不会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这个请放心”“我们做了工作,原告同意如果能够在年前调解,他们可以对利息放弃追索”最终,法定代表人李某在调解员连续数日的耐心劝说下同意了调解方案,并授权公司股东于1月29日与原告公司签订调解协议承诺还款。

1月30日,湖北某铝制品公司向房县法院送来了一面写有“公正司法护航企业,高效执法优化营商”的锦旗,公司代表不住地向法官表示感谢。锦旗既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期盼与认可,房县人民法院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理念,主动担当作为,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护航企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