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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当“网络情缘”遭遇婚姻真相 法官调解揭开“恋爱陷阱”

来源: 房县法院 时间: 2025-05-15 11:10 点击量: 25

我以为自己是爱情里的勇士,没想到却成了法治课堂的反面教材...在房县法院门古法庭调解室里,原告王某看着调解协议书感慨万千。这起因网络相识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件,不仅让当事人看清了网络世界的虚幻面纱,更给广大网友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20235月,王某在快手平台刷到昝某直播时一见倾心,通过连麦互动、直播间打赏等方式建立联系。随着微信好友关系的确立,王某开启全方位追求模式:从网红餐厅的浪漫晚餐到商场专柜的奢侈品采购,从节日惊喜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到日常相处的必需品手机,短短三个月投入数万元。当王某满心欢喜准备确立恋爱关系时,却意外发现昝某社交账号中与他人亲密互动,并通过“蛛丝马迹”发现对方已婚事实。

我以为转账记录是爱情凭证,没想到成了维权证据。法庭上,王某出示145条转账记录让案件有了清晰脉络。被告昝某辩称感情往来纯属自愿”“我也付出了感情却无法否认隐瞒婚姻状况的事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昝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王某保持暧昧关系,其行为已违反《民法典》关于夫妻忠实义务的规定,有悖公序良俗

经法官情理法三重调解,这场网络罗曼史最终回归法治轨道:昝某当场返还价值万元的电子产品,王某也认识到非理性消费的危害。法官现场开展沉浸式普法,通过解读《民法典》第1043条婚姻忠诚义务、第663条赠与合同撤销权等条款,让双方明白:虚拟世界的感情投资不仅可能人财两空,更可能触碰法律红线真正的感情从不需要金钱加持,法治社会里唯有守法经营的情感才能行稳致远。

这起案件犹如一面法治棱镜,折射出网络时代的新型交往风险。法官提醒:根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在婚姻存续期间向第三者赠与财物,配偶有权主张返还;而超出正常交往范畴的大额转账,亦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赠与。当前网络交友中杀猪盘”“情感绑架等新型犯罪频发,三个保持切记于心:保持理性消费观,保持婚姻信息知情权,保持法律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