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7日上午,年过七旬的老人袁某从门古法庭执行法官手中接过18000元钱时,激动地说,真没想十二年过去了,这钱还能拿得到。门古法庭办案法官十二年来积极探寻有关本案的线索,最终通过一张身份证信息,顺利执结这起十二年未结积案。
1998年,袁某与房县中坝一建筑商李某签订建房合同,承建一处工程。工程结束后,李某给袁某出具了18000元的欠条,但一直未偿还欠款。后双方诉至法庭,法庭最后判决李某应在2000年3月30日之前偿还袁某18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全家外出打工一直未归,其中坝老家的房子也年久失修倒塌。朋友邻居也说不清其具体位置,到银行查询也没有开户情况。案件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2011年冬天,县政府准备对“普九”期间的债务集中清理和偿还。联想到袁某与李某纠纷的起因,即是当时建学校形成的三角债,门古法庭执行法官立即赶往处理“普九”债务的机构----房县财政局农村财务管理局查询,但未查到任何李某的相关情况。执行人员并未放弃这一线索,又通过中坝派出所查询户籍信息,查到李某还有个名字叫李某某,而李某某恰恰当年就承包了学校的工程,也是这次清理“普九”债务的债权人之一。李某某长期使用两个姓名----李某某和李某。在2006年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之前,其身份证上使用“李某某”;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之后,其身份证上使用“李某”。
案件事实查清后,执行人员立即给房县财政局农村财务管理局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在清理“普九”债务专款中划拨18000元给袁某。至此,这起十二年未结积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