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7月1日,房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三名干警驱车至五台山廖家河村,在村委会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一起因“狗咬鸡”引起的损害责任纠纷。
该案起因就是被告的狗咬了原告的鸡,“冤家宜解不宜结”——原、被告均为七十左右的老人,还是亲郎舅关系,因家庭矛盾一直有心结,所以这回两家饲养的动物引发的纠纷,谁也不愿意各退一步,“区区小事”就这么闹上了法庭。
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事实,如果按法律规定简单开庭审判,还会扩大双方矛盾,又考虑到原、被告年龄大,所居住的村组离城区路途较远,在与村两委等相关部门沟通后,决定前往廖家河村,设立巡回法庭,并邀请基层干部和案发时出警的民警出庭,还原事实,安抚原、被告情绪,化解矛盾。庭审过程中,虽然原、被告开始时情绪激动,对事实认定争议大,但经过三个小时的细致劝说,摆事实讲道理,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原、被告双方也逐渐恢复理性,并在乡邻的劝说下,决定一人让一步,案件最终得以协调解决。原、被告不仅当庭履行调解内容,并约定之后和睦乡亲,不再“小题大作”,引发不必要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