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房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军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赢得当地军队和承租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0年11月9日,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与被告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因国家和军队政策法规重大调整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承租方一个月内无条件退还房屋,军队按照实际使用时间退还剩余租金。租赁期间因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原告部队于2016年5月和2017年7月分别向被告王某送达腾退房屋通知书,要求解除合同。后因房屋未按时腾退,引起诉讼。
涉军案件处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当地部队建设工作和社会稳定。房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俊卿在获悉此案后,要求谨慎、妥善、高效处理,既要保护群众利益,又要维护军队权益,并指定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在庭审前多次开展调解工作。因调解未果,后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及第三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腾退房屋,原告部队退还未到期房屋租金。因部分第三人在判决生效后仍未完全腾出房屋,原告部队于2018年5月2日申请强制执行。为公正、高效、有序、平稳地处理该案,执行法官多次主动前往尚未腾退房屋的餐饮老板刘某处,向其耐心释法析理,积极引导其理性对待,同时,还给刘某宣讲军民鱼水情深的道理,告知其支持国防建设是每位公民应尽之责任。刘某思想逐渐转变,表示同意支持部队工作,愿意搬出所租赁的房屋。5月11日下午5时许,刘某按照约定的日期腾出房屋,交付钥匙。至此,该起涉军租赁合同纠纷圆满执结。
房县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妥善化解涉军矛盾纠纷,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截止5月13日,协调、执行腾空房屋建筑面积1900余㎡,场地面积1200㎡,依法保护了军民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