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没想到当场就能拿到钱!这样为我争取,我是真的很感动!”庭审后,来自贵州的秦某向湖北省房县法院的法官真挚、激动地表达着感谢。
3月15日,房县人民法院大木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劳务纠纷,被告殷某在法庭主持下现场支付了原告秦某的劳务费用,让千里之外前来讨薪的秦某不再“空手而归”。
2016年,秦某在殷某负责的隧道工程项目上务工。后经结算,殷某尚需支付秦某劳务费40000元,于是殷某向秦某出具了一张欠条。欠条出具后,殷某陆续支付秦某26000余元,剩余款项却一直未能给付,故秦某诉至法院。开庭当日,秦某于贵州省盘州市赶往湖北房县开庭,但被告殷某却委托代理人出庭本人并未到庭,并通过代理人表示可以先一次性支付5000元,剩余款项分期支付。
“跑一趟得一千三百多公里……我希望能早日拿到辛苦钱”秦某无奈表态。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也深感提供劳动者的不易与无奈,决定再次为其沟通、争取,遂当庭联系“不肯露面”的殷某,通过语音电话单独向其释法明理。最终,殷某通过其委托的代理人转账支付了剩余劳务费一万余元并当庭向原告秦某履行完毕。
下一步,房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能动司法理念,用心用情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一纸判决”落地成为实实在在的劳动报酬,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