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网购纠纷,原、被告双方“隔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4年5月,胡某在某电商店铺购买了一台商用煲仔饭机。胡某试用后以“不喜欢,效果不好”为由两次申请退款遭商家拒绝,胡某遂诉至房县法院,要求商家退还货款。
受案后,承办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和各自诉求,又考虑到被告是异地商户,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通过湖北数字法院进行线上庭审。为妥善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在庭前、庭后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原、被告讲明利害关系,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从情、理、法各个方面反复向双方释法、说理、沟通,终促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商家第一时间按照协议将货款退回给胡某,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民生无小事,小事不小办。房县法院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打破空间上的远距离、能动履职解纷争”,持续优化司法诉讼服务,在每一个民生案件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