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快完成“扶贫攻坚”任务,房县万峪河乡某村民委员会干部,在林木采伐许可证手续未办理完善的情况下,“做主”伐木建设精准扶贫集中安置房,9月27日,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
2016年4月,万峪河乡召开精准扶贫工作专题会议,决定由肖某负责精准扶贫建房木材协调联系及办证采伐等工作。后肖某联系二村民,称林业主管部门已经签署了意见,请村民尽快采伐。二村民遂在未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在自留山上砍伐松树、栗子树和杉树,案发后,经侦办机关查明,认定二人滥伐林木数量为积材22.5672立方米,折活立木蓄积39.247立方米,已经构成滥伐林木“数量较大”。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除了在万峪河乡巡回审判外,法检两家还邀请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及森林公安干警现场向旁听的村民们发放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手册,并组织各村村民委员会及群众参观、学习相关法治宣传展板。参加旁听的村民代表表示,这次开庭让他们受到很大的触动,不仅是对滥伐林木罪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更是接受了一次普法教育的洗礼,回村后一定要向邻里们进行广泛宣传,不做“法盲”,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