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根据市中院统一部署,房县人民法院开展“营商环境日”专项执行行动。专项行动于凌晨6时正式开始,共出动执行干警28名,分成三组赴城关镇、军店镇和十堰城区对相关涉企案件开展执行,并邀请市人大代表进行监督、见证。
善意文明执行保民生
在攻坚行动中,房县法院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经前期协调,执行干警于31日清晨将位于军店镇月明村的某卫浴企业厂房内设备全部查封,以实现其与40名工人劳务纠纷及租赁合同纠纷的执行标的,兼顾“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信用修复机制立大功
某纺织企业与职工劳动争议案件,经两级法院审理后企业败诉,企业也未主动履行生效文书义务。今年以来,房县法院探索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共对200余家被执行企业“点单式”发布《信用风险预警告知书》。接到信用风险预警告知后,该企业于31日当天联系承办干警履行了所涉案件的全部款项,为企业今后发展清扫了信用障碍。
司法便民尽心服务
某装饰公司更是体验了一把“人在家中坐,钱到门上来”的惊喜。被执行人履行完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执行干警惊讶地发现,该装饰公司负责人的手机号码换了,座机号码无法接通,也未预留收款账户。执行干警直接到该公司的十堰城区办事处,顺利将这一“喜讯”送到企业“家里”,并当场办理了领款手续。
本次执行行动共计传唤涉企案件被执行人10人,查封机械设备11套及大型吊车一辆,执结案件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达282500元。房县法院以“涉企案件执行攻坚周”为抓手,用足用活各类执行措施,积极推动涉案财产变现,让人民群众的“纸上权利”尽早兑现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