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县人民法院法官赴襄阳市襄北监狱开庭,庭审中,法官从法理和情理角度进行释法明理,促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需要好的环境,最终,原告万某和被告胡某和平分手,并就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调解协议。
万某和胡某在十堰打工时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12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女孩小胡。后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协议离婚。2016年,二人办理了复婚登记。2024年6月,胡某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9月,万某向房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妥善化解矛盾,房县法院第一时间与监狱联系,为庭审做好各项准备。10月25日,法官在监狱内开庭审理了该案。承办法官以最利于孩子成长方面为切入点,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一方面,告知胡某,夫妻离婚并不能否认父女血缘关系的事实,胡某出狱后仍可以去探望孩子,消除胡某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给万某做工作,希望她照顾胡某的情绪,争取到她的让步。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这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诉讼中,房县法院紧紧抓实公正与效率,主动作为、积极沟通,想方设法克服审判困难,最大限度保障诉讼当事人的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