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没说清楚支付比例,谁也不乐意吃亏嘛。现在你们讲清楚了,我也愿意先支付一部分(房款)。”来自房县姚坪乡的老杜坐在自家安置房客厅的地炉前,有些不好意思地答应了调解协议。
12月初,某集中安置小区的施工方致电房县法院大木法庭咨询立案事宜。原来,家住姚坪乡某村的杜某和罗某因旧危房避险解困项目搬入集中安置小区,但除政策补贴部分的建房款一直未支付,现在施工方要求杜某、罗某支付建房款。大木法庭得知具体情况后,考虑到安置房案件在辖区有一定代表性和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最好能够将矛盾“拦截”在源头,将纠纷化解于诉前。
经仔细研判,大木法庭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党委指导、基层调解组织与法庭多方联动的调处方案。12月12日,大木法庭与姚坪乡社会治理中心,村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基层解纷组织一起开展“上门行动”,同赴杜某和罗某家中,“面对面”讲政策、“背对背”做工作,普法析理、政策解读“双管齐下”,逐渐化解了二人心中的顾虑和担忧,最终成功将矛盾化解于诉前。杜某更是积极配合,于次日主动交款,还带动罗某一起还款共计15万元,实现纠纷就地化解、创造良好社会氛围的多重效果。
房县法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多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大格局,持续做好溯源治理工作,助力基层治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