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房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涉嫌寻衅滋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7月9日22时许,被告人龚某、方某、罗某、刘某纠集在一起,由龚某手持砍刀无故打砸房县城关镇顺城街三家麻将馆,造成16台麻将机、1部手机及卷闸门、玻璃门、防盗门等物品不同程度损坏,并将某麻将馆老板丈夫刘某头部打伤。
公诉机关认为,四名被告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本案定罪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伏法。被告人家属等20余人参与了整个庭审旁听。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