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2024年5月15日上午9时,伴随着法槌敲击的肃立之声,卢某某贪污罪一案在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邀请城关镇政府,县自规局、财政局等单位90余名公职人员到庭“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据悉,2011年3月至2015年下半年,被告人卢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采取虚列工程、虚开发票等手段,贪污公款共计150余万元,个人非法占有67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围绕相关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进行质证和辩论,合议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庭审清晰再现了被告人卢某某因一时贪念,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走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全过程。在最后的陈述阶段,被告人卢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教育改造。
现场庄严肃穆,旁听人员神情专注,直观地感受了法律的威严和碰触红线的严重后果。
清廉是福,贪欲是祸。国家公职人员应持续强化廉洁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下一步,房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用好庭审法治廉政教育课堂,通过法院开放日活动及巡回开庭、以案说法等形式,挖掘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强化纪法意识、守好廉洁底线,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