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郭某受陈某雇佣建房不慎摔倒受伤,房县法院依法判决陈某赔偿郭某受伤遭受的经济损失22610.7元。后因陈某未按照生效文书履行义务,郭某申请强制执行。
陈某老家房屋建好后即出门打工,十年期间行踪不定,一直与申请人及法院干警“躲猫猫”。今年1月,其父病重去世,陈某回老家安顿父亲丧事。执行干警得知线索后,决定在其父出殡后,上门“围堵”。陈某也预感法院执行干警会来找他,在出殡当日中午宴请完宾客后,发现有警车在其家附近,“被吓到”的陈某沿着羊肠小道向山上躲藏。三位执行员发现其有躲藏迹象,即下车追赶,并且喊人从山路四面围住,形成口袋状进行搜山,期间崎岖陡峭的山路让陈某及执行干警都数次跌倒,但最终围困住陈某并将其带回法院,办理了拘留手续。被拘留时,陈某身上带有12360元现金及手表、戒指若干。
1月15日,在房县法院执行干警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全部执行款已履行无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