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县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柯昌宏依照法律规定列席,并发表检察机关意见。这是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
会议讨论的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房县首例公开审理的涉恶案件。柯昌宏检察长依法阐明了案件定性为涉恶案件的理由、被告人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及被告人应负的刑事责任和量刑建议。房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对案件进行了讨论,对6名涉恶被告人均作有罪判决。
柯昌宏在会上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法检两院共同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要求的应有之义,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更是检察长应尽的法定职责。法检两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与配合,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房县法院院长王俊卿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法院加强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这种方式,检法两家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协调和沟通,有利于法院审委会全面了解案情,准确适用法律,统一法律意见,构建诉讼活动中检法两家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格局。希望检法两家一如既往地密切合作,加强沟通协调,逐步实现重大疑难案件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化、常态化,坚定不移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