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房县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远赴河南省西峡县开展执行行动。在西峡县法院的大力协助下,克服重重困难,成功将11台燃气牵引车和10台挂车扣押回十堰,切实保护了涉案企业合法权益,有力助推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案情回顾】
2014年3月27日,西峡县宏丰燃气贸易有限公司与十堰东峻专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约定:西峡县宏丰燃气贸易有限公司向十堰东峻专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23台东风天龙LNG动力牵引车及20台挂车,西峡县宏丰燃气贸易有限公司首付40%,剩余60%车款由西峡县宏丰燃气贸易有限公司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消费信贷的方式进行支付。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遂将西峡县宏丰燃气贸易有限公司借款7367000元支付给十堰东峻专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借款发生后,西峡县宏丰燃气贸易有限公司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至2015年7月。2015年8月起至2015年底,西峡县宏丰燃气贸易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按月足额还款。截至2016年2月,西峡县宏丰燃气贸易有限公司尚欠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借款本息合计4818040元,因未能如约履行债务,引发诉讼。
【执行阶段】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查询,裁定扣押了涉案的13台燃气牵引车和11台挂车。由于车辆属于可随时移动的动产,确定其具体存放位置难度很大,从而导致涉案车辆没能被实际扣押。2018年12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移送房县法院执行。
收案后,房县法院立即组建执行专班,数次赴西峡县查找财产线索。2021年4月,在确认涉案资产具体存放地点后,随即协调当地法院开展了异地执行突发情况处置、场地外围警戒、交通运输等前期准备工作。
2021年5月20日上午7时30分,在院长胡琼的带领下,房县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和相关技术、驾驶人员在西峡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协助下,驱车赶往距离西峡城区25公里处的丹水镇丹水村开展执行活动。
在确认丹水G312国道路边的露天场地无人看守后,执行干警迅速设置警戒线,请开锁师傅凿开大门铁锁,进入场地。执行干警按照既定的方案分别开展执行行动:对停放在场地上的涉案牵引车及挂车详细登记造册,并同步录音录像,确保现场秩序;指挥技术人员对停放车辆进行开锁、换置电瓶、加气、检查轮胎等;安排警车护送检修完毕、可以正常行驶的车辆有序开到指定地点进行集合。在主场地有条不紊进行的同时,安排执行干警赶往距离场地百米处的加油站,对停靠在此的2台涉案牵引车和2台挂车进行了扣押。当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在距离西峡高速路口不远处还有一处仓库,可能停放有涉案车辆的消息后,执行干警又迅速赶往该仓库,并成功将隐匿于此的一套九成新、保养良好的牵引车+挂车组依法扣押。
整个执行行动历近4个小时,共计转移11台燃气牵引车、10台挂车回堰并成功扣押于指定保管场地。次日,最后一套牵引车+挂车组借助拖车也平安驾驶回堰。下一步,房县法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车辆进行处置,维护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为民,服务大局】
此次跨省执行,在助力探索建立异地执行联动机制问题上有重要的推进作用,房县法院院长、西峡法院执行局局长均在现场坐镇协调,两地法院在正式行动前多次开展多种方式的前期沟通筹备工作,使得执行当天仅四小时就将三个场地上共计21台车辆全部发动并集中转移,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赞许。
5月24日上午10点,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向房县法院送来锦旗,上书“为企业排忧解难鏖战千里,给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并真挚地感慨:“因为我们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所以我们选择了诉讼,这次顺利、圆满地执行后,让我们切身感受到我们从‘受害人’变成了‘受益人’,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
本次执行行动,既平等保护了涉案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合同执行效率。房县法院也将在今后的审执工作中,围绕辖区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积极助力产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