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一早,房县人民法院青峰法庭一行3人迎着朝阳,带着国徽、横幅和移动科技法庭设备,向大山深处的阳坪村出发。
上午9时50分许,在房县青峰镇阳坪村村委会门前的空地上,青峰法庭的干警们将巡回法庭的横幅挂在警车上,将移动科技法庭录像设备架设好后,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张某诉被告刘某及阳坪村委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张某在2002年,为帮助时任阳坪村村主任刘某其完成当年农业税任务,借给其1500元,时隔近20年,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及村委会归还该笔债务。考虑到张某年纪已大,居住的地方山高路远,且途中有山体滑坡现象,出行确为不易。青峰法庭秉持着“让群众少跑路”理念,带上国徽和移动科技法庭设备,来到该村巡回开庭,就地审理该案。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经举证、询问及相关证人语音连线,在山顶绿荫和白云的见证下,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因这起借款纠纷要对历史债务进行台账确认,需要补充提交证据,该案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张某对承办案件的干警表示:“这个钱其实在当年也不算巨款,放到今天更是小事,但就是争口气,才来找(起诉)。今天你们来过细搞这个事情,我心里确实很感激。”一番质朴的表述,也让思索后续工作如何进行的干警看到了调解的希望。经庭审及庭后劝导,双方当事人对债务已进行了确认,已初步达成调解意向。
法官后记
青峰法庭分管副院长蔡政谈人民法庭巡回审判、上门审理:
房县地处山区,很多乡镇山高路远,交通不便。近年来,房县各中心人民法庭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回应群众期盼,主动、积极“上门审理”,把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方便群众诉讼。
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为民司法理念时刻运用到日常司法工作中,让司法服务真正落到实处,让当事人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便利,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地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