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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在大山深处的村委会门前,他们审理了一件“为了争这口气”的案件...

来源: 房县法院 时间: 2021-04-16 10:28 点击量: 621

416日一早,房县人民法院青峰法庭一行3迎着朝阳,带着国徽、横幅和移动科技法庭设备大山深处的阳坪村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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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50分许,在房县青峰镇阳坪村委会门前的空地上,青峰法庭的干警们将巡回法庭的横幅挂在警车上,将移动科技法庭录像设备架设好后,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张诉被告刘某及阳坪村委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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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2002年为帮助时任阳坪主任刘某其完成当年农业税任务,借给其1500元时隔近20年,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及村委会归还该笔债务。考虑到某年纪大,居住的地方山高路远,且途中有山体滑坡现象,出行确为不易。青峰法庭秉持着“让群众少跑路”理念,带上国徽和移动科技法庭设备,来到该村巡回开庭,就地审理该案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经举证、询问及相关证人语音连线,在山顶绿荫和白云的见证下,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因这借款纠纷要对历史债务进行台账确认,需要补充提交证据该案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张某对承办案件的干警表示:“这个钱其实在当年也不算巨款,放到今天更是小事,但就是争口气,才来找(起诉)。今天你们来过细搞这个事情,我心里确实很感激。”一番质朴的表述,也让思索后续工作如何进行的干警看到了调解的希望。经庭审及庭后劝导,双方当事人对债务已进行了确认,已初步达成调解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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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后记

青峰法庭分管副院长蔡政谈人民法庭巡回审判、上门审理:

房县地处山区,很多乡镇山高路远,交通不便。近年来,房县各中心人民法庭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回应群众期盼,主动、积极“上门审理”,把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方便群众诉讼。

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为民司法理念时刻运用到日常司法工作中,让司法服务真正落到实处,让当事人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便利,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地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