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没同意我们去做鉴定,我们企业才有起死回生的机会。”某地产企业负责人在领取撤诉裁定时对审判员感慨地说到。没通过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反而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房县法院通过审慎审理涉企案件,切实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
纠纷引诉讼
2017年,原、被告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告某置业公司将其项目一期7栋房屋的建设工程发包给原告某工程公司。工程完工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交付了所有房屋,被告支付部分工程款项,因对工程总量产生分歧,双方并未进行结算。因双方又对尚欠工程款数额及结算方式产生矛盾,由此,引起诉讼纠纷。
庭审遇难题
原告企业在案件第一次开庭时申请对整个工程量进行鉴定。涉案七栋房屋标的金额逾2800万元,作为多年从事审判工作的承办法官没有立即启动鉴定程序:不仅需要额外支出大额鉴定费用,企业之间的纠纷在短期内也不可能得出结果,企业损失会不断扩大。承办法官慎重考虑后,向双方企业给出建议:庭后组织双方测算、 财务人员一起对工程量进行核算。
后经核算,双方对附属工程量确有争议且都不肯让步,当事人再次提出对该部分工程量进行鉴定的想法。承办法官又多次联系被告企业负责人,告知其启动鉴定程序产生的诉讼成本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到争议工程现场实地查看,就该部分工程量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促使两方企业就工程总量及价款达成了一致意见。
协调巧和解
工程量和工程总价确定了,但付款方式又出现了新问题。被告企业目前因固定资产没有抵现问题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内没有足够现金全额支付工程价款。眼看双方协商再次陷入僵局。此时,法院根据审理房地产案件资产抵债处理经验,提出分批次给付、部分用资产进行抵偿的方案,最终,原告企业同意被告以部分商业门面房分批次抵偿部分工程款。至此,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撤诉。
在递交撤诉申请时,原告代理人满意地告诉承办法官,现在被告企业已按双方协议约定履行,两家企业还商量了后面项目的合作事宜。法院根据双方和解协议制作裁定书后,依照涉企案件相关规定对原告预交的18万余元的诉讼费予以免收。
法官寄语:
最终案件以原告撤诉结案,双方企业对这个结果都非常满意。原告企业感谢法官没有让他们立即进入鉴定程序,没有让他们陷入诉讼的泥潭,在短时间内就沟通解决了双方争议,有效保障了企业的利益。被告企业感谢法院为两个企业提供了沟通平台,为陷入资金周转困难的他们带来了新生机。
今年以来,房县法院在处理双方均为涉企案件时,按照“标红走绿173045”工作机制快速办理涉企民事案件,真真切切的为企业发展着想,优化业务流程,主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切实提高企业满意度,助力企业走出困境、扬帆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