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房县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任命暨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相明、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刘安群、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俊卿及院党组成员出席参加了任命仪式。仪式由该院党组副书记郑群谟主持。
仪式上,刘安群宣布了对30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文件,李相明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随后,新任人民陪审员集体向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李相明和王俊卿监誓。宣誓仪式结束后,王俊卿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对关心支持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县人大表示衷心感谢,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的祝贺。他希望新任陪审员能够尽快融入房县法院人民陪审员这个光荣的大家庭,为房县法院陪审工作注入新的正能量,并提出四点希望:一是要在人大的监督、法院的支持配合下严格依法履职,做好应尽工作,通过陪审工作进一步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二是要在陪审案件时,重点突破“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现象,切实实现陪审功能;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在突出自身专业性的同时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运用,以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四是要增强陪审工作责任心,行使好审判权力,合法履行神圣使命,做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李相明对房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及此次选任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本次选任工作方式灵活,对象广泛,代表性强,选出的30名同志来自房县社会各界、各层面、各部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既有机关干部,也有教育、卫生等专业人士,还有社区干部和普通群众,不仅体现了以基层群众为主的方针,又适应了案件审理的实际需求。就如何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李相明着重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民陪审员要充分利用其自身所具有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和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以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二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素质和审判能力。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实践活动,要更加注重对法律理论的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业务素质,以胜任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工作;三是要积极参与,妥善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人民陪审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法院的审判工作,切实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四是要严格自律,努力维护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在履职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关系,充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仪式结束后,房县法院党组成员张毅就人民陪审员履职尽责及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向新任人民陪审员作了专门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