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听我句劝,乡里乡亲的,就百十来块钱!你给大家留下一个难缠扯皮的印象多不好……”镇上的干部正耐心给陈某做着思想工作,陈达(化名)陷入了沉默,老半天不说话。
9月21日,青峰镇梅花山村委会组织了一场调解会,我作为青峰法庭代表参加了这次调解会。
起因是村民陈打召集了几位乡亲、邻居在某公益工程项目里做零工。工程完工后,工钱统一结算给了陈达,但陈达拖延未及时给一个叫张英(化名)的妇女进行结算,张英找陈达索要时双方发生了口角,张英一气之下踹了陈达两脚。陈达为此心气不顺,农闲、吃席时散播了一些不当言论,两人矛盾越来越大。其实,张英只去干了一天小工,日结工资仅100元,是个“小事”。
村干部听说后,专门跑去为他俩协调,结果二人谁的话也不听,当着村干部的面互相对骂,引起村民围观,矛盾反而越演越烈。了解到前因后果后,我暗暗心想:这可是我工作九年以来见到的争议标的额最小的一起案件了!才一百块!
其实,这也是我第一次代表法庭独立参加基层组织调解工作。本来是有一丝紧张和期待的,结果一百块钱的“小事儿”,让我颇有种不上不下的尴尬。
这时,陈达对村镇的干部说道:“我就问一个事儿,她凭什么打人?她不给我道歉,我一分钱都不会给!”
张英一听,顿时叫起来,“谁让你骂我的?还骂的那么难听!我一身的病,辛苦干一天活才挣那一百块钱,凭什么别人的工钱都结了,我这一百块钱这么久都不给我,明摆着欺负我是吧!”
眼看场面又要失控,村干部提高了音量扯着嗓子把他俩压下去:“次次都这样吵。万一不行你们就为这一百块走法律程序,人都给你们请来了,你俩就听听法庭的同志怎么说吧!”
之前在院机关我一直办理行政案件,今年才来到基层人民法庭从事审判工作。这时听到让我给他们讲讲法,脑海里突然浮现出老法官们“传经送宝”时说的话——“小代啊,根据多年经验看,法庭里头案件标的越小的案件越难办呐!”一瞬间,我坐直了身子,对“一百块”慎重了起来。
稍微整理了一下思路后,我放缓语调,尽量让自己用平静、严肃的语气说到:“今天来这里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化解陈达和张英的纠纷,修复你们的关系,尽量把这个小事直接化‘了’。但你俩坚持上法庭打官司,依照法条,如张某确实付出了劳动,就是一分钱也应当给她。”
“打人骂人都不对。陈达你如果认为张英把你打坏了,那就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鉴定你确实身体受伤严重,她会受到罚款或拘留等治安处罚。”
“但这是你们一番‘兴师动众’希望得到的结果吗?”
在我直言最坏的结果后,陈达和张英似乎看起来都隐约有了一丝悔意,于是,我们又分头把他俩各喊到一边,背靠背再次做起劝解工作。最终,陈达当场给付了张英三年前的工钱,两人互相向对方道歉,表示愿意冰释前嫌、不再计较,这场“百元”纠纷终于得到了有效化解。
在回法庭的路上,细细回味这件“百元案件”:像陈达和张英这样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只是人民法庭平时工作的一个小小缩影。当身处最前沿最基层,我才切身感受到了与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联系是最密切的。每天审理的离婚、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相邻关系等各类纠纷,可能不是那么轰轰烈烈,也不是那么惊天动地,甚而显得异常平凡和琐碎,但每一起案件都关乎每个当事人、每个家庭最实实在在的利益和急难愁盼。
看着前方蜿蜒的山路,我暗暗告诉自己:小案不小,切关民生。群众的每一份信任都不能被辜负,每一个期盼都值得我们慎重以待,每一次公平和正义都需要我们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