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店法庭作为法治建设“排头兵”、“桥头堡”,在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上发挥了巨大的前沿阵地作用。为扎实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各级党委部署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3月25日,军店法庭结合审执工作,依法办理了三起让当事人急难愁盼的案件,让难事成为“实事”,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成效。
实事一:诉前能动调解,一案化解两纠纷
2019年11月,蔡某接受王某的雇佣,在务工途中被肇事司机张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撞成残疾。该案在今年农历正月十五开庭,当庭未能调解成功。法庭干警在闭庭后,继续召集涉案当事人参与调解。考虑到肇事司机张某在车祸发生后突发脑梗中风,几乎没有赔偿能力,承办法官经过再三思考后,找准了解纷突破口,决定两案并调,分别给蔡某、王某和张某做调解工作,积极与王某协商沟通,最终三方握手言和,达成赔偿调解协议。3月25日一早,王某委托其代理律师将25000元赔偿款送至军店法庭并当场给付蔡某。
“多方对话”、“感同身受”,没有教条主义的机械办案,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溯源”,一案化解两纠纷,同时解决三方赔偿,修复了破裂的社会关系,在“案结事了”之外,实现了“人和”,兼顾了“天理、国法、人情”,传递了司法温暖。
实事二:保护困难群体,上门兑现五保老人赔偿款
邢某是房县化龙镇长望村的五保老人。2020年5月,其在路边行走时被骑摩托车的袁某撞伤。案件受理后,军店法庭干警多次调解,但双方就赔偿金额争议很大,后军店法庭依法判决袁某赔偿五保老人邢某15000元。判决后,法庭没有停止矛盾化解工作,多次给被告袁某及其家人做思想工作,从法律法规和尊老敬老的道德层面分别为其释法说理,引导被告服判息诉。最终,25日上午,军店法庭干警带着长望村村干部及被告父亲,主动到床前看望受伤的五保老人,当场将赔偿款15000元全部付清,并叮嘱村干部要持续解决五保老人的后续治疗及护理难题。
审理该案时,承办法官就将后续执行一并予以考虑:五保老人因伤卧床不起,法官主动上门将该赔偿款送至其手中,极大减轻了五保老人的诉累,并让被告父亲登门致歉。周到的考虑,柔性的司法,让双方当事人都感受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
实事三:勇啃执行“骨头”案,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张某与卢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于2015年生效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军店法庭在执行该案时发现,被执行人卢某属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收入能力低,生活较为困难。一边是涉及民生案件的申请人张某要实现胜诉债权,一边是被执行人卢某没有给付能力,该案便被“搁置”成“骨头案”,但法庭干警一直没有松懈对该案的执行,在思想上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困难,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每年履行到位4000元。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被执行人卢某无法正常务工,全家没有收入来源,但是法官上门鼓励被执行人卢某外出浙江务工增加收入。2021年3月25日,执行干警查控了被执行人卢某在银行的存款,遂与被执行人沟通,将其账户中的7000元依法划拨、提取,并主动为申请人张某办理了支付手续,张某获赔之余,也被军店法庭干警们“少让群众跑路”的司法为民举措所感动。
军店法庭干警在执行案件中,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既保障了生效判决文书能够得到及时履行,也兼顾到了当事人的现实困难,依法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将多元化解纷理念与诉源治理工作相结合,执行工作察民意、得民心,切切实实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