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房县人民法院通过组织庭审观摩,拉开“学比练”岗位大练兵活动序幕。该案由院长胡琼主审,法检两院干警近50人观摩了庭审。
上午9时,随着审判长胡琼敲击法槌的声音响起,被告人邓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邓某某系以孙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般参加者,参加了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持械聚众斗殴(未遂);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提供帮助构成开设赌场罪等。被告人邓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罪名、犯罪事实开展举证、质证,并重点就被告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展开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节奏把控紧凑,条理层次分明。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休庭,该案将在合议后择期宣判。
持之以恒扫黑恶,久久为功筑平安。房县法院通过组织庭审观摩活动,拉开了“学比练”岗位大练兵的序幕。下一步,房县法院还将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书记员技能大赛等活动,通过“学比练”找短板、查弱项,通过“学比练”抓整改、促提升,切实提高干警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持续改进司法作风,为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圆满完成审判执行任务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