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房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积极响应“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开展系列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为青山绿水生态空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巡回开庭“家门口”审理环资案件
6月4日,房县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在大木厂镇百户河村委会“百姓大舞台”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的涉环资类案件。百户河村两委干部和150余位村民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9月至10月间,被告人刘某先后3次在百户河村的山林中以预埋弹簧夹的方式非法狩猎,猎得1头猪獾、1只小麂,均被其食用。同年10月10日,因村民放养的两头牛丢失,怀疑被刘某下设的捕猎夹所致,向公安机关报案致案发。在对刘某住宅进行搜查时,查获刘运忠非法狩猎使用的弹簧夹8只和猪獾、小麂残肢。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请求对其从轻处罚。本院综合案件查明事实,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犯非法狩猎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还向旁听的村民发放宣传手册,讲解该案涉及的法律法规,警示非法狩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
首发环资类综合治理司法建议
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在环资审判工作中发现: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度体系滞后,不能明确资源保护和管理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缺乏执法合力;部分人员在禁伐期木材价格较高时,不顾国家法律规定,偷采偷伐,对森林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一些村居的烟农为了种植烟叶获取更高额的经济利益造成林地永久性破坏,导致林木资源恢复极为缓慢。
为守护好区域森林资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房县法院于今年5月向县林业局送出司法建议书,在加强管理巡察、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府院联动、明确林地产权归属等方面提出了可操作性建议。
房县林业局积极回函,就司法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予以了书面答复,表示将新增、完善共计11项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效能,加强协作,携手共护森林资源生态复绿。
一次能动履职,一纸司法建议,房县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小切口”切入环境治理大课题,从诉讼源头处着手治理工作,为辖区建设绿色低碳生态县切实提供司法保障。
生态修复“回头看”
6月3日,房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林业局等部门赴上龛乡、土城镇开展环资审判案件生态修复“回头看”活动。
按照修复方案,被告人需按3*4米的株间距在上龛乡双龙村种植30亩银杏树。经现场查看补植苗木的品种、数量、面积、成活率等情况,相关部门一致认为该案已完成了恢复原状植树造林方案,达到了生态修复目的。
在土城镇,因非法狩猎罪被判处缓刑的王某以及王某国被房县法院判决在一年内依照《关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义务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协助林政部门在案发地暨其居住地完成不低于四次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义务宣传。6月4日下午,县法院对王某开展“回头看”座谈,并在其居住地走访村两委、部分村民,调查了解其劳务代偿执行情况。
开展“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
6月5日,房县法院在寿康生活广场开展“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以“聚焦文明河流 建设美丽房县”为主题,房县法院将该院审理的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制作成展板,图文并茂地展示了一批老百姓身边的典型环资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引得过往群众纷纷驻足观看、咨询法律问题。
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手册100多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积极引导了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增强保护环境意识,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房县,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