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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代理商拒付货款 法院公正执行获点赞

来源: 房县法院 时间: 2017-05-18 15:08 点击量: 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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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上午,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链收到一封来自湖北宜昌的快递,打开后发现是湖北昭君故里酒业有限公司出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处理情况说明。

湖北昭君故里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君故里酒业公司)是一家位于宜昌市兴山县的白酒生产企业,房县化龙镇居民王某系该公司在房县的代理经销商。2016年,双方因货款结算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经房县法院依法审理,判令王某向昭君故里酒业公司支付货款36122元,并返还厢式货车一辆。判决作出后,王某十分不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随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张链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廉政监督卡及限期到庭履行的传票等法律文书,但王某依旧是一副满不在乎、我行我素的态度。为此,承办法官专程走访了解了王某在村委会任职情况和收入状况,通过网络和线下查控查获了王某的财产线索,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王某在得知其财产已被法院采取控制措施后态度软化,主动提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最终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向申请执行人返还货物及车辆的执行和解协议。

案件顺利执结让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昭君故里酒业公司感到十分满意,之前因承办法官拒绝私下与申请执行人会面而对法院执行有地方保护倾向的担心也一扫而空,为此专门向房县法院执行局邮寄案件执结情况说明,并对执行局的工作进行了高度评价,表达了真诚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