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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法院云审理多起案件

来源: 房县法院 时间: 2020-05-01 10:04 点击量: 702

“后疫情时期”,如何兼顾群众诉讼需求和疫情防控工作?日前,县法院借力信息化技术,通过微信建群发起语音视频的方式、灵活运用携带式科技法庭设备在线高效审理了起纠纷案件,得到当事人的点赞

              四百公里外的在线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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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日,一场原被告席上空无一人的庭审在房县法院军店法庭开庭。除佩戴口罩的审判员和书记员外,主审法官许宝林的桌前放置了一部打开摄像头的手机,原告代理人和被告的影像出现在手机显示屏上。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保持手机信号通畅及庭审纪律规范后,该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在距离当事人四百公里外的审判庭中顺利开庭。经长达三小时的开庭及调解工作,在陕西省西安市的原告樊某与在房县的被告袁某在线达成调解协议,“在线协议”达成后被告随即向原告一次性转账支付调解赔偿款60000元,并在微信群里对自己伤人的行为向原告表示悔过。至此,这场通过微信建群发起语音视频的庭审顺利结束庭审全程在微信群内留痕并全程录音录像。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庭通过在线审理免除当事人诉累及快审、快调、快执的司法行为表示满意及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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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审判庭搬到当事人家中

原告毛某诉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定于424日上午开庭尚在武汉原告毛某担心因疫情社区管控较为严格,尚未进行核酸检测出行不便踌躇莫展时,接到了房县法院青峰审判团队的电话,告知其可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在线开庭。原来,被告杨某在接到传票后联系承办法官自己母亲卧病在床,不方便离家太久,到青峰法庭参加审有些许困难现在特殊时期,当事人在外地往来不便,增加诉讼及防疫风险成本。所以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我们决定启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青峰审判团队负责人许满说。“经核实,被告确有困难不能到庭参加诉讼,我们决定赴被告家中,利用基层法庭配备的便携式科技法庭设备进行云审理。”

庭前,经过审判团队、审管办、技术部门反复商讨,以及对便携式科技法庭设备模拟调试,形成了一套较为周密的视频开庭方案。当天上午,该案如期开庭,庭审视频流畅,庭审对话的声音通过便携式法庭设备扩散清晰不在场的原告按照庭审指引远程出示身份信息、陈述诉讼主张、进行证据展示、接受法庭调查。一个小时后,这场“云审理”顺利结束,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制定还款计划,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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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毛某、被告杨某均对线上“云开庭”的做法非常认可原告毛某更是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不用从武汉赶到房县异地用手机就能很方便的参与庭审。通过线上开庭沟通也非常顺畅。

疫情防控期间,房县法院开启“线上”办案模式,依托互联网平台及信息化设备,远程开庭,尽最大力量当庭调解、宣判。 有力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接下来,房县法院从方便群众诉讼出发,以此为契机加快建设智慧法院1234”信息化工程,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大在线诉讼力度,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