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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法院:连环车祸引纠纷 “一案双调”促履行

来源: 房县法院 时间: 2026-04-01 09:28 点击量: 299

    “这件事情解决以后,我们也可以安心工作了。”近日,在房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随着王某、赵某不约而同的一句感言,两起因连环交通事故引发的关联案件,不仅达成了调解协议,更在法院的见证下将全部赔偿款项履行完毕。

时间倒回至事故现场。被告李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先与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失控的车辆又“牵连”上赵某的电动自行车。连环撞击不仅造成了车辆损坏,更让王某、赵某二人受了轻微伤。面对损害赔偿的“拉锯战”,三人从事故现场“闹”到了法庭,先后引发两起诉讼:王某诉李某,赵某诉王某、李某。本是同一起事故的“受害者”,却因赔偿问题对簿公堂,法律关系盘根错节,各方情绪剑拔弩张。

面对这两起“剪不断、理还乱”的关联案件,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法官意识到,这两起案件的“病根”都在于赔偿金额与履行能力的矛盾,且当事人均有“事了”的强烈愿望。庭审当日,法官决定将两案合并调解,尝试为这团“乱麻”找到一个“快刀”般的解决方案。

调解室里,法官化身“解铃人”,逐一与三方当事人促膝长谈。从核实事故的每一个细节,到厘清损失清单;从李某的实际赔付能力,到王某、赵某的急切期盼“事故谁都不愿发生,咱们现在要做的不是纠缠过去,而是向前看,找到一个大家都能迈过去的坎。”法官一句句入情入理的话语,像一把钥匙,慢慢打开了当事人紧锁的心门。

在充分考量各方履行能力的基础上,法官引导原告在合理范围内放宽履行期限,为被告“缓口气”,也为调解协议的达成争取了最大的“公约数”搭建起一座高效沟通的桥梁。最终,三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握手言和,两起纠纷在同一“一揽子”圆满化解李某同意分两期赔偿王某共计两万余元,赔偿赵某五千元;王某同意赔偿赵某两千余元。

协议达成不是终点,实质性解纷才是目的。调解协议签署后,法官主动找到“首发”事故的车主李某,耐心释法明理:“主动履行调解协议不仅是诚信的体现,也能免去后续进入执行程序的诉累和成本,咱们争取把这件事画上圆满的句号。”一番入情入理的话语,让李某彻底打消了顾虑。协议签订一周后,被告李某主动联系法院:“法官,这几天我把钱全都凑齐了。当着你们的面一次性付清这样大家都放心。

3月30日在法院的见证下,案涉赔偿款两万五千余元全部交付到王某、赵某手中同时,王某也将赔偿款支付给了赵某。

从对簿公堂的“三方对峙”,到案结事了的“三方事了”,房县法院通过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将调解延伸至履行环节,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