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 22日至 23日,房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市中院法警支队的统一部署和正确领导下,经过两天的紧张奋战,顺利完成了时荣山等19人团伙盗掘古墓葬案的庭审警务保障任务。
来自河南、湖北等多个地区的时荣山等犯罪团伙自2008年12月到2010年8月期间,分别在房县城关镇桃园村、莲花村、谷城县、枣阳市等地疯狂作案16起,盗掘战国、春秋及汉代的古墓葬,盗得多件文物,分别销赃往到北京、河南等省市,非法获利近百万元。
3月22日上午8时,由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荣山等19名被告人盗掘古墓葬一案,在房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房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了解掌握涉案人员来自河南省、湖北省等10余个不同地区的情况后,根据该案作案人员多、作案次数多、作案地方多及社会影响大等具体特点,迅速向院长,分管院长作了汇报。为确保此次庭审全程安全万无一失,按照程序在全市法院系统调动法警48人,并对庭审全程工作作了详细的动员部署。法警大队立即提前制定了《警务保障方案》和《警务保障预案》。
一是成立组织,合理安排。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警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检组、押解组、法庭警卫组和后勤保障组等,将提押、值庭、安检、外围警戒、看管被告人以及后勤服务等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组,任务到人,并严格按照安全检查押解值庭看管四项规则的规定,履行法警职能。
二是周密计划,制定预案。按照院长肖玉玲的要求,法警队在分管院长李强的具体指导下,提前拟定好警务保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对安全保障的每个环节进行定人、定岗、定责。并对各个组每个人必须注意的事项,务必完成的任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严防被告人脱逃、串供或自伤自残等恶性事件发生。
三是密切配合,强化警务保障。为使此次庭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鉴于法院警力及装备不足的现状,该院多次向市中院汇报此次庭审活动警卫保障情况,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全市各级法院分别抽调法警34名、囚车4辆参与警务保障,使得庭审保障工作得到有力加强。
四是实行严格安检制度和持证旁听制度。庭审开始前,对囚车、羁押室、被告人通道、审判庭组织细致入微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庭审当天对凡是申请参加旁听的人员一律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旁听证入场旁听,旁听人员在进入审判庭前一律进行安检,加强事前安全防范。
这次警务保障任务的完成,一方面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另一方面融洽了警队协作关系,提高了大型审判活动各警队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的综合能力。整个安检、提押、看管、值庭、还押过程中全体干警思想统一,态度严肃,警容端庄,威严有序,有效地维护了法庭秩序,保证了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展现了司法警察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为今后警务工作更加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庭审结束后,市中院法警支队长罗德贤对这次庭审全程的警务保障工作作了点评,一是房县法院如此大型庭审警务保障工作,虽然是近20年来尚属首次,但是整个警务保障工作从指定的警务保障方案,预案到具体实施的全过程,可以说是具有较好地科学性合理性,周密严谨性和实际可操作性;二是,参战的48名法警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毫无怨言,并且在执勤中,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高度警惕,认真履责,彰显了全市法院法警整体作战能力,显现了全体法警过硬的专业素质。三是全市被调的五个警队部分法警为完成这次带有政治性的任务集结房县法院,一方面加深了警队之间、警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另一方面密切了院与院、队与队、人与人的团结、协调、配合关系。更重要的一方面是,通过完成这次任务,总结了经验,查找出了差距,即:各警队的综合素质如何,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警容警姿是否严整、履职履责是否高效等等,在执行任务中各队,各人均能心中有数。最后罗支队长要求大家取长补短,克难勇进,开拓创新,共同营造全市法院法警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争做群众满意、领导放心、社会赞誉的优秀政法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