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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法院:简案快审解心结 即时履行促和谐

来源: 房县法院 时间: 2025-10-30 14:51 点击量: 118

金秋十月的房县法院审判庭内出现这样一幕:随着被告将一沓现金交到原告手中,一场因琐事引发的健康权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案件起因于陈某与朋友在城关镇一店内消费时,因结账问题发生争执。陈某饮酒后情绪激动,觉得店员吴某同意让随行朋友结账的举动“丢了他的面子”。陈某在与店员吴某的言语争执中升级为肢体冲突,随手拿起店内的瓷质收款码牌砸伤吴某头部。吴某随后前往医院检查治疗,花费医疗费数千元。然而陈某只愿意承担部分费用,双方就赔偿金额僵持不下。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后认为,尽管案件争议金额不大,但直接判决可能无法化解双方心结,于是决定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采用“背靠背”沟通方式了解各自真实想法。吴某的主要诉求是希望尽快获得医疗费用赔偿,以便早日返回工作岗位;而陈某则希望一次性解决纠纷,避免日后再生纠葛。法官抓住双方核心诉求,向双方当事人详细分析了调解与判决的利弊。一方面,吴某若能适当让步,可避免诉讼程序费时;另一方面,陈某若能将赔偿一次性支付,可实现纠纷“一步了结”。法官在沟通中发现双方当事人都有较大调解意向后,邀请双方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在法官耐心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签署后,法官建议陈某采取即时履行方式,促使纠纷实质化解。陈某当即转账7000元给吴某,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为群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途径一直是法院的工作重点。”承办该案的法官介绍:“不仅着眼于案件法律争议的解决,更注重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效地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

近年来,房县法院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调解机制,推出“执前调解”“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等多元解纷模式,通过构建“法院+N”多元解纷体系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旨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并在调解过程中,既依法依规,又兼顾情理法交融,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有效提升调解成功率,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