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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房县法院“情同此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来源: 房县法院 时间: 2024-05-15 16:12 点击量: 404

      “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房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案结事了、双赢共赢、政通人和的新时代审判机关能动履职理念,以“情同此心”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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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一早,某科技公司向房县人民法院行政庭递交了撤诉申请并告知案件承办法官:昨晚赔偿款已一次性打入对方账户。至此,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正式”案结事了。

2022年5月,时年16岁的小邓在湖北某科技公司车间操作时右手不慎被机器压伤。经诊断,其右手中指关节脱位,第4指骨折、掌骨骨折,房县人社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认定小邓受工伤。企业不服人社局工伤认定,向房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县人社局对小邓受伤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这样一来,受伤者的损失尚需要待行政诉讼程序结束后,再通过民事诉讼主张。也就意味着“小邓们”要等企业找作出行政决定的单位“扯完皮”后,才能找企业“要账”。“这并不公平”,房县法院行政庭负责人李飞诚恳地对申请成为该案第三人的小邓父母说,“我们能够感受到你们等待的焦虑和需要持续治疗费用的困境,法院不会将你们的意见搁在一旁、置之不理。”

最终,法庭允许小邓父母作为第三人参与该行政案件,并当庭组织调解。经数次面对面协商,企业和小邓方达成协议,以司法确认的方式,确定由原告科技公司赔付7万元给第三人小邓。5月7日,原告公司将全部款项一次性汇入小邓父亲账户并提交了撤诉申请。

“不能让渴望公平正义的焦灼的心在‘冰冷’的法律面前‘碰壁’。”该案承办法官表示。

“枫桥经营”实质解纷

“你们既不维护也不设置安全提示,这个大坑真是‘坑’惨了我!”开庭时,刘某气不打一处来,坚决要求被告道路管理单位为其损失负责。

2023年7月,刘某驾驶摩托车至房县城关填滨河大道某路段时,因路面不平不慎摔倒。刘某摔倒后,失去控制的车辆飞出十几米远,将河堤上正在遛弯的两位老人撞倒。刘某当即将两位老人送到医院治疗,共支付治疗及后续费用共3万余元。刘某认为道路管理单位作为涉案路段管理者应对此次事故承担责任,故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房县法院行政审判团队敏锐地意识到,案涉位置极易成为引发行政争议的焦点,立刻就核心争议即“交通管理部门是否尽到安全防护、安全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问题展开调研。审判团队发现,案涉事故地因位于进城交通分岔口,是大货车、重型机械车通往工业园区的必经之路。过去几年中,该处路面持续修补,但塌陷频率较一般路面高出不少。

审判团队“兵分两路”,一方面对已受理的案件依法进行处理,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协商,并依据证据事实及法律规定向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原、被告达成一致,被告单位同意于一次性支付原告损失11000元,实质性化解纠纷。另一方面向房县交通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反映该处极易引发行政争议的情况,希望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刘某退诉讼费时高兴地对法官说道:“我后来又经过那里,看到已经竖立了黄色警示牌,大家通过时都放慢了速度,这样就会减少不少交通事故。这官司没白打。”

“办好一案,治理一片”

“通过调解解决李某和黄某两个个案,既达到了普法效果,也取得了当事人的认同,以后这类案件就都有了处理的范本。”近日,房县法院公开审理两起行政复议案件,庭审主要围绕审查某局对李某、黄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展开。被告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县直10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庭审中,审判员结合案情和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参与旁听人员进行现场法治宣讲。

2023年1月起,房县法院集中各项调解资源共化解行政诉讼案件21件,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争议12件,通过府院互动、多类主题的公开旁听、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三合一”庭审等特色机制开展诉源治理工作10余起。

众人拾柴火焰高。为使诉源治理工作达到较好的“抓前端、治未病”的效果,一年多以来,房县法院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畅通了与政府、社会治理中心之间的沟通协商渠道,共享调处及诉源治理资源,“博众所长”、汇聚星星之火。不仅与市、县两级工会,“嘹亮人”调解室,检察院等开展深度合作,更将部分涉行业、专业的行政纠纷委托至“点对点”调处平台,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不断扩大的诉源治理“朋友圈”。